線上商業新創公司可以幫助匈牙利中小企業建立國際影響力 根據行為經濟學的觀察,不僅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資訊傳達的方式都會對消費者的反應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第六條特別適用於商業行為可能「以任何方式,包括所有展示情況」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即使所提供的資訊實際上是正確的」。 例如,此做法可能涉及一般消費者,或此做法針對的是一般消費者(第 5 條第 (1) 款的 b 點),但同時,此做法也可能針對一群弱勢消費者。 一般來說,評估必須考慮到實際接觸到的消費者,無論他們是否是商家想要接觸的消費者。 商業實踐“可能與產品的促銷直接相關”,例如透過“提供該產品在特定時期內可以以有吸引力的價格獲得的資訊”(122)。 根據現有的判例,當商業行為不再與產品的推廣有直接關係時,很難界定界線。 然而,例如,當商人出售不包含廣告訊息的街道地圖,而消費者使用該地圖找到前往特定商店的路線時,將街道地圖的銷售歸類為商業行為是沒有意義的。 同時,另一個成員國對同一貿易商因同一侵權行為實施的製裁也可能與根據國家法律和《消費者保護合作組織》第 10 條第(2)款適用一罪不二審原則相關。 根據第 11 工商登記 條,向此類控制機構提出上訴絕不能被視為放棄向法院或行政當局尋求法律救濟。 (382) 歐盟委員會,關於電子商務背景下領土內容限制法規的問答,2018 年 three 月 22 日。 (314) 瑞典專利和貿易法院對 Midsona 案的判決,2021 年 1 月 18 日。 因此,在該成員國,在冬季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公司必須提供配備冬季輪胎的車輛。 如果冬季輪胎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則必須在預訂流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這項非可選費用。 在審查向消費者收取滿箱費用是否不公平時,可以考慮租賃期限的長短和地點。 登記公司 例如,如果車輛租賃時間較短(例如兩三天)或地理位置(例如汽車在小島上租賃),則消費者不太可能能夠清空車輛坦克。 傳統上,汽車租賃公司提供加滿油的車輛,並要求消費者在租賃後還車時加滿油。 然而,消費者反映,一些經銷商在取車時收取額外加油費,然後期望消費者空箱還車,但如果還車時油箱裡有油,則不提供退款。 「捆綁報價」是指以單一全包價格提供的某些商品的預包裝組合,消費者實際上無法選擇以該價格收到的包裝中的商品數量。 一位經銷商在網路和報紙上發起了一項廣告活動,購買兩個新輪胎即可免費獲得兩個輪胎。 事實上,該活動中的兩種輪胎的價格是先前零售價的兩倍。 根據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附件一 (257) 第 20 點禁止這種與購買相關的促銷活動。 攻擊行為經常發生在消費品的上門銷售或其他場外銷售中,以及與假期權利有關的情況。 當委託第三方進行債務追收時,攻擊行為也可能發生在債務追收過程中。 然而,驗證評論來源的步驟也應該是相稱的,因為它們不應使發布評論變得過於困難,從而阻止實際購買或使用該產品的消費者提交評論。 此外,如果平台的搜尋參數考慮評級分數,激勵評級/虛假評級可能會影響產品的排名,從而影響其在平台上的可見度。 第 11 條明確規定,消費者無需在交付之日起一年內證明交付時已存在性能缺陷。 經銷商謊稱國家環保機構、部門或消費者保護組織認可汽車製造商的行為準則。 目前尚不清楚一項聲明是否適用於整個產品或僅適用於其中一個組件,或適用於公司的整體環境績效或僅適用於某些活動,或適用於哪種環境影響或流程。 如果產品只能透過工業手段進行堆肥,且包裝上沒有具體說明消費者必須採取哪些步驟來堆肥產品,則包裝上關於產品「可堆肥」的聲明可能會產生誤導。 如果訊息中沒有明確表明再生能源僅在產品生命週期的一個階段使用,那麼「100% 登記工商 再生能源」的說法可能會產生誤導。 貿易商還可以根據自願食品轉換政策推出新食譜,但這些政策在技術或經濟上無法同時在所有市場上可行。 第6條第(2)款(c)項提及“分銷”,其廣義術語包括在包裝上展示商品、相關廣告和促銷以及向消費者銷售商品。 「可信度」的概念涉及那些可能更傾向於相信給定陳述的消費者群體。 這個概念是中立且視情況而定的,因此它的目的是保護該群體的成員,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這些成員更容易受到某些商業行為的影響。 在誤導性尿布廣告假設過敏與零售商的尿布之間存在聯繫的情況下,國家法院認定普通消費者是幼兒的父母,他們對過敏沒有特殊的了解(143)。 國家法院認定,通知違約客戶他的名字將作為未付款客戶在當地媒體上公佈,構成一種侵略性商業行為 (129)。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4 條明確指出,完全協調並不妨礙成員國在國家法律中定義某些產品的主要特徵,如果在邀請購買時未能滿足這些特徵,則將被視為重大缺陷。 它也明確指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能違反歐盟法律的規定,歐盟法律特別將監管方案的選擇取決於成員國在商業行為領域的能力。 在更換服務提供者時,《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第20 條和《數位內容指令》(390) 第16(4) 條授權個人攜帶其個人資料以及消費者向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個人資料以外的任何內容。 最後,《領土內容限制條例》第 3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條確保無論客戶的國籍、居住地或營業地點如何,都可以存取電子介面(包括應用程式商店)(392)。 必須向消費者明確傳達隨機付費內容(例如戰利品箱、卡片包、幸運輪)的存在,包括隨機物品的機率。 例如,戰利品盒/驚喜盒是遊戲內內容,通常包含與遊戲相關的隨機物品(例如武器、皮膚、遊戲內貨幣、進度選項)(378)。 遊戲內戰利品盒的銷售必須符合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有關產品價格和基本功能的資訊要求。 如果您向我們要求客戶服務或報告您在使用產品和服務時遇到的問題,我們可能會收集有關您的資訊以提供服務,例如您的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相關您的設備的資訊以及描述的錯誤。 例如,如果您想透過電子郵件獲得客戶服務的協助,則需要提供您的姓名和電子郵件地址。 例如,當消費者選擇手機時,他們也會選擇與作業系統相關的應用程式商店。 當他們購買只能與其行動生態系統互通的其他物聯網相關產品時,路徑依賴的過程就會開始,從而強化依賴。 做出此決定後,消費者發現很難在生態系統之間切換而不損失金錢(應用程式和其他 [IoT] 硬體)、損失時間(恢復個人資訊、設定等)和丟失資料。 其他例子包括購買的數位媒體在與經銷商的合約結束後可能無法使用,或者消費者必須在汽車製造商認證的車間進行車輛維修,因為只有他才能存取全方位的診斷資訊資料。 公司設立 數位環境越來越以產生、收集和控制大量有關消費者的資料為特徵,這些資料可以與演算法和人工智慧的使用相結合,將這些資料轉換為可用於商業目的的資訊。 除此之外,這些數據可以提供對社會人口特徵(例如年齡、性別或財務狀況)和個人或心理特徵(例如興趣、偏好、心理概況和情緒)的有價值的見解。 一家零售商分享了意見領袖的社交媒體帖子,這些意見領袖宣傳其產品以換取報酬,但未能正確將該帖子識別為商業傳播。 國家法院發現,該貿易商沒有採取必要措施來確保遵守消費者保護法,例如確保透明度、通知意見領袖以及建立消除侵權行為的控制機制(362)。 意見塑造行銷涉及透過意見領袖宣傳特定品牌或產品,利用意見領袖可能對消費者認知產生的正面影響。 到 2023 年,隨著消費者變得更加精通科技以及數位時代購物習慣的適當改變,全球電子商務市場預計將價值 65 億美元,佔全球零售總額的 22%。 此外,我們可能會出於開展與分支機構搬遷、收購、合併、分立或其他變更相關的活動的目的處理您的個人信息,並基於我們的合法商業利益開展此類業務。 您可以在我們的 Cookie 政策中找到有關如何使用透過 Cookie 和其他追蹤系統收集的個人資料的更多資訊。 設立公司 JSP 商店 d.o.o.依照法律標準,對於消費者依據《庭外消費者糾紛法》提起的消費糾紛,不承認任何庭外糾紛解決方式。 保固有效期限自發票開立之日起依照保固卡上的說明計算。 我們將無法考慮任何我們認為因不當或預期使用而損壞的產品,這對於確定產品的性質、屬性或操作來說並不是必需的。 如果您的索賠被拒絕後您希望收到此類產品,我們將根據產品的運費將其寄給您。 另一方面,它不適用於向消費者顯示的電子介面的預設佈局,該佈局不是在給定電子介面上執行的特定搜尋查詢的結果。 營運比較工具、根據訂閱費用向消費者提供資訊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原則上必須滿足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要求。 該服務可能是組織從其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中獲取商業利潤的策略的一部分,從而成為指令第 設立公司 2(b) 條含義內的「貿易商」。 但同時,該產品比同類同類產品消耗更多的能源,這顯著增加了該產品的整體環境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索賠可能會對產品的性質(《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1)(a) 條)或其基本特徵(《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1)(b ) 條)產生誤導。 大多數的電子郵件活動都是根據年齡層、性別和場合進行。 個人化正確的電子郵件對於實現更高的轉換率是必要的。 簡而言之,電子郵件自動化允許您發送任何規則,例如假日電子郵件、查詢電子郵件、行銷活動每週電子郵件、優惠券或禮品代碼電子郵件、回饋電子郵件等。 會計 為了使過程更加順利,有一項稱為電子郵件自動化的服務。 請立即聯絡我們,讓我們支持您財務成功,同時讓您的獨資企業蓬勃發展。 根據第3(1)條,商業行為不僅發生在行銷和銷售或服務階段,也發生在交易結束後(售後階段),這可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thirteen 條規定了對違反該指令所適用的國家規則的行為所適用的製裁。 第(1)款規定,成員國必須確定在違反根據該指令通過的國家規定的情況下適用的製裁規則。 它讓會員國自行決定可用的製裁類型和實施制裁的程序,只要這些制裁是有效的、相稱的和具有勸阻性的。 TFEU​​ 第 34-36 條涵蓋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或其他歐盟二級法律協調文書未涵蓋的國家措施。 必須根據第 1 條進行調查禁止與 TFEU 第 34 條規定的數量限制具有相同效果的措施適用於成員國頒布的所有能夠直接或間接、實際或潛在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貿易規則 (90)。 有關這些條款應用的進一步指導,請另參閱 TFEU 第 34-36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適用於視聽媒體服務中的不公平商業行為,例如欺騙性和侵略性行為,只要上述條款未涵蓋。 因此,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中有關購買邀請的資訊要求外,也適用《服務指令》第 22 條中包含的資訊要求。 如果存在部門或其他歐盟立法且其規定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重疊,則以特別立法(lexspecialis)的相關規定為準。 事實上,該指令第 3(4) 條明確指出,「如果本指令與管理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應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關於禁止預售折扣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說,這種禁令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相容,因為它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19)。 轉向另一經銷商的嚴重或不成比例的障礙也被認為是一種激進的做法。 侵略性商業行為是指任何使用騷擾、脅迫、身體暴力或不當影響的行為。 這可能包括行銷階段的行為,以及交易期間或之後發生的做法。 此外,根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資料控制者有義務向資料主體提供某些強制性信息,包括資料控制者及其代表(如有)的身份(和聯絡資訊)(除非資料主體已經擁有此資訊). 鑑於從消費者購買決策的角度來看它們的重要性,有關產品的總價格和基本屬性的資訊必須顯著顯示。 第 7(4)(a) 條也規定,在明確產品的基本特徵是否屬於重要資訊的要素時,購買邀請中必須考慮「通訊工具和產品」。 台北的會計師 貿易商提出的有關商品差異化的理由的有效性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特別是,當貿易商根據當地消費者偏好調整產品的國家版本時,他必須能夠證明(例如,透過經濟或市場研究)消費者偏好的存在,以及產品差異化實際上與這些偏好相對應。 事實上,國家規則可能會對每個國家銷售的某些類型食品的成分制定具體要求,而其他成員國則不存在這些要求。 由於原料的地理和/或季節性可用性,根據採購情況也可能會出現影響產品成分和/或口味的客觀差異。 如果未提供額外信息,或以含糊不清的方式提供,則根據對個案情況的評估,可能會被視為具有誤導性。 如果沒有空間來澄清環境聲明,則通常不需要包含該聲明。 應根據需要對聲明進行審查和更新,同時考慮到技術發展和類似產品的出現或可能影響聲明準確性或及時性的其他情況。 環境聲明不能與同一經銷商或不再在市場上或由經銷商出售給消費者的競爭對手開發的產品聯繫起來,除非該開發是重大的且是最近的。 在Canal Digital Danmark一案中,法院認為,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則這種做法必須被視為誤導性遺漏。 月費,而半年費完全不顯示或僅以不太明顯的方式顯示,確實誘導普通消費者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的否則(213)。 對於網路商店,《電子商務指示》第 5 條要求貿易商輕鬆、直接和持續地提供其姓名、地址和其他數據,包括電子郵件地址。 此外,根據電子商務指示第10條,還必須在訂購前提供某些資訊(例如正式簽訂合約之前要採取的各種技術步驟)。 (291) 依本規定第 6 條 c) 點,禁止展示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標籤、標誌、符號或銘文,如果這些標籤、標誌、符號或銘文可能會誤導或混淆消費者的消費。 根據第 3 台北會計師 條第(1)款,最終用戶必須了解有關出售、租賃、分期購買或提供給最終用戶的電力、其他形式的能源以及適用的其他基本資源的消耗資訊。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19 條也禁止商家向消費者收取高於商家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實際成本的費用。 這適用於與支付方式直接相關的所有費用,無論其如何呈現給消費者。 本協議中定義的所有術語應具有根據本協議準備或簽發的任何證書或其他文件中規定的含義,除非該文件中另有規定。 對立法的提及也應被視為對在給定時間有效的任何修正案或取代該立法的立法的提及。 在引用合約或其他文件的情況下,該引用也適用於引用日期之後對該合約或其他文件不時做出的更改、新增和更正。 透過我們特殊的業務連續性計劃,我們保證為客戶提供持續的服務。 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和程序旨在嚴格遵守國際標準,並會不時進行審查和更新。 我們也邀請第三方審查我們的安全措施,以確保它們滿足我們的業務需求以及我們對技術變更和修訂的要求。 會計師 中興通訊總部及部分子公司已獲得ISO27001資訊安全認證。 只有當傳銷促銷計劃要求消費者提供經濟貢獻(無論金額多少)以換取獲得主要來自其他消費者加入該計劃的獎勵的可能性時,該計劃才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而不是而非產品的銷售或消費。 一般禁止使消費者參與有獎遊戲或彩票依賴於購買商品或使用服務的商業行為違反了指令,因為此類行為未在指令附件一中列出。 這種對P2B法規的偏離反映了消費者的資訊需求,因為他們需要易於理解、簡潔的資訊。 基於同樣的原因,《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的規則並不要求按照 P2B 法規的要求披露主要排名參數的相對重要性的「原因」。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條第(2)款,任何被視為交易者的平台均不得在其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違反專業謹慎的要求。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2(h) 條,「專業護理」是指根據公平市場慣例和/或一般原則,可以合理預期貿易商對消費者採取的專業知識和護理水平誠信為本,交易者的活動範圍。 台北會計師 例如,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線上平台必須使其服務的基本特徵透明。 根據平台的特定業務模式,不同的要素可能與消費者相關,例如平台報價的覆蓋範圍(例如,賣家的行業、類型和數量)、資訊更新的頻率(尤其是關於價格的資訊)。 可用性)、在平台上運營的供應商如何選擇以及是否以及如果是的話如何驗證其可靠性。 被視為商家的平台必須始終遵守有關其自身商業行為的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無論這些行為是否可能與第三方提供的產品有關,而不是與平臺本身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