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業條款 Tititi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2)(a) 條將透過比較性廣告等方式導致產品與競爭對手的任何其他產品、商標、商號或任何其他顯著標誌相混淆的行為歸類為欺騙性行為。 然而,《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第 4(a) 條禁止比較廣告,如果它具有《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 法院進一步澄清,《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27 條(必須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1) 和 (5) 條一併解釋)與規定公寓業主的國家立法並不衝突。 金融服務產品通常難以理解,並且可能帶來重大經濟風險,因此交易者必須特別注意按照這些交易活動領域的專業人士合理預期的專業知識和謹慎標準行事。 登記公司 此外,這些程序不得使收回不再到期的稅款和關稅變得困難。 否則,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2) 條含義內的缺乏專業謹慎,以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8 條和第9 條,特別是第9(d) 條含義內的侵略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9(d) 條通常透過防止貿易商阻礙合約變更或撤銷來降低消費者的依賴風險。 行為準則可能包括對環境保護或「綠色行為」的自願承諾。 (391) 《一般資料保護條例》中包含的相關法律僅適用於根據同意或合約處理個人資料並在不同資料控制者之間傳輸的情況。 但是,如果傳輸涉及相同交易者(即根據《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相同資料控制者)提供的不同版本的服務,則此權利不適用。 (367) 例如,《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不允許使用預先勾選的方格來表示同意處理個人資料。 同樣,電子隱私指令要求最終用戶同意在其終端設備上放置 cookie 和其他標識符,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 此外,一旦給予同意,就必須能夠像給予一樣容易地撤回同意。 第 eight 條和第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登記工商 此外,委員會關於住宿分時度假指示的報告強調了與終止住宿分時度假合約相關的反覆出現的消費者問題。 報告指出,這一問題可以在國家法律層面上以及透過更好地執行相關歐盟消費者保護法文書來有效解決。 如果商家提供附加(可選)服務,則必須將可選費用的資訊與主要服務分開顯示在顯著位置;經營者不得誤導消費者購買附加服務。 例如,可選費用可以是單間附加費、可選保險、座位選擇或託運行李(而不是手提行李)(398)。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告知消費者存在非強制性費用,並且無論如何最遲在預訂過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 Verband Sozialer Wettbewerb 案涉及一個平台的廣告,該平台展示的不同產品不是由平臺本身提供,而是由在該平台上銷售的第三方提供(209)。 市場使貿易商和買家(包括消費者)之間簽訂合約成為可能。 法院明確表示,可以根據第 7 條第(4)款對廣告進行評估,特別是為了檢查是否提供了所有相關信息,例如提供個別產品的貿易商姓名,同時考慮到空間限制和案件其他具體情況。 法院也澄清,第 7 條第(3)款可能存在空間障礙,這可能有理由省略某些貿易商的郵政地址和身分資料。 然而,該資訊必須在訪問平台(210)之後簡​​單且快速地提供。 根據當地資料保護法規的要求,NCH 已針對從該司法管轄區匯出個人資料實施安全措施。 如果我們將數據從歐洲經濟區、英國或瑞士境內傳輸到歐洲經濟區、英國或瑞士境外的司法管轄區,我們將根據數據傳輸協議進行此操作,其中包括歐盟委員會合約條款接受和頒布的標準化數據。 這些標準化資料保護條款(也稱為示範條款)為在歐洲經濟區以外傳輸至英國或瑞士的個人資料提供充分的保障。 如果一項措施或國家實踐違反了 TFEU 第 34 條,則原則上可以根據 TFEU 第 36 條或基於法院認可的公共利益的強制性規定來證明其合理性。 國家當局必須證明這些原因之一證明限制貨物自由流動是合理的 (98)。 此外,成員國有責任證明其監管對於有效保護(99)中提到的公共利益是必要的。 2020 年 12 月 15 日,委員會發布了《數位服務法》提案 (78) 和《數位市場法》提案 (79)。 《數位服務法》旨在更新和擴展歐盟電子商務和平台的規則,而《數位市場法》旨在為所謂的「看門人」營運的某些服務引入額外義務(80)。 本文件中所述的意見並不預先判斷可能在法院代表的歐盟委員會的立場。 本文件所包含的資訊具有一般性,並非針對特定自然人或法人。 歐盟委員會或代表歐盟委員會的任何其他人均不對以下資訊的進一步使用負責。 我們也可能使用您的資訊為您提供個人化內容和有關我們集團公司的其他資訊。 我們也可能從其他來源收集信息,包括來自第三方和其他來源的目錄和人口統計資訊。 遊戲內的各種做法(例如針對兒童或其他弱勢群體、使用微交易、嵌入和不透明的廣告)加劇了對消費者的影響。 除了對兒童和年輕人的擔憂之外,對商業通訊和操縱行為的敏感度增加也可能是成年遊戲玩家的一個特徵,特別是在長時間沉浸式遊戲的情況下。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所有符合該指令實質範圍要求的“不公平商業行為”,無論其分類如何。 如果在企業對消費者的商業關係中使用暗模式,則該指令以及歐盟法律框架中的其他法律法案(例如《一般資料保護條例》)可以用來質疑此類做法的公平性。 有關個人消費者或消費者群體脆弱性的信息的商業用途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案件情況,此類做法可能構成操縱行為,即貿易商對消費者施加“不允許的影響”,從而導致《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eight 會計 條和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在評估是否存在不允許的影響時,根據第9條c)點,必須考慮利用經營者已知的任何影響消費者判斷的具體嚴重案件或情況。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新規定僅要求有關主要排名參數及其相對重要性的「一般」資訊。 第十一條與國家規定鑑於存在不正當商業行為,禁止法院在執行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中依職權或應當事人請求審查可執行文件的有效性的規定並不衝突。 要求有實質決策權的法院採取類似中止執行程序的臨時措施來執行抵押權。 根據附件一第 29 點,銷售預裝並啟動服務的 SIM 卡,而服務提供者沒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這些服務及其費用的充分信息,可能會被歸類為禁止的主動銷售行為。 必須對廣告進行評估,以核實是否已根據第 7 條第(4)款提供所有相關信息,同時考慮空間限制和案件的具體情況。 登記工商 如果線上平台上的廣告顯示了各種第三方賣家提供的大量銷售機會,則根據第7 條第(3) 款,可能會出現空間限制,這可能會導致省略第三方賣家的郵政地址和身分數據。 不能考慮適用於某些通訊方式(例如電視廣告)的時間限制。 如果貿易商未能提供根據現有歐盟法律文書的最低要求條款授權的國家規定所要求的信息,這並不構成重大信息的遺漏,因此不構成指令含義內的誤導性遺漏。 (286) 依本指令附件一第 5 點,最終使用者依供電合約購買的電力中每種能源的比例必須在發票上註明。 透過這種方式,您可以將透過平台收到的發票金額直接存入您的 Wise Business 帳戶,甚至可以直接從您的 Wise 餘額支付發票,全部以多種貨幣表示。 如果很大一部分付款是以外幣進行的,您可能會因兌換而蒙受損失。 使用 Wise Business 號碼,該號碼使用中間市場費率。 讓我們看看您的公司可以在 Barion 使用哪些服務,哪些服務甚至可以讓您受益。 在本文中,您可以了解 Barion 企業支付的關鍵方面,探討為什麼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誰可以從中受益,並了解相關成本。 商家了解消費者的金融服務歷史,以及他們因缺乏支付能力而被信貸機構阻止的事實。 然後,信貸機構會針對消費者提供特定優惠,以利用其財務狀況。 在 Instagram 上,一位意見領袖宣傳了他擔任執行長、主要股東和唯一董事會成員的一家公司的產品。 調查發現,相關Instagram貼文具有誤導性,因為一般消費者不清楚其商業意圖。 登記工商 一篇宣傳魚油的貼文間接聲稱可以增強免疫功能,從而預防 Covid-19。 在沒有證據支持此類說法的情況下,這篇文章被認為具有誤導性和攻擊性 (363)。 第二個要素是針對包括線上平台在內的貿易商而言,他們在社群媒體上提供消費者評論或推薦並歪曲它們,例如僅徵求和發布正面評論並撤回負面評論。 對與某個製造商生產的產品類似的產品進行廣告,故意欺騙消費者,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是由同一製造商製造的,與事實相反。 對於仿製包裝,必須考慮到消費者混淆產品的危險,從而扭曲其商業行為。 該法院還將計程車上的黃色「Taxi」和「Taxi Gothenburg」標誌歸類為比較性廣告,使消費者對競爭對手的區別標誌感到困惑。 這是因為另一位商人自 1922 年以來一直在哥德堡地區提供計程車服務,並以「Taxi Gothenburg」字樣和黃色 會計師 (174) 為商標。 國家法院裁定,銷售非皮革家具並聲稱部分家具是由「紡織皮革」製成的,具有誤導性。 法院強調,一般消費者會假設這些家具含有皮革 (164)。 在一個成員國銷售的商品與在另一成員國銷售的商品相同的做法,而後一種產品的成分或特性存在顯著差異,除非有理由證明這一點法律和客觀因素。 2016 年一項關於消費者脆弱性的委員會研究發現,未通過輕信測試的人比其他人更有可能在選擇優惠時遇到問題。 合理行事的消費者沒有義務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查明傳遞給他的消息的真實和完整內容,除非消息的發送者敦促他這樣做,或者有強烈提及此義務從文本內容來看(142) 。 追債活動應被視為售後商業行為,因為追債活動與產品的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 沒有客觀理由根據交易者是否透過專業機構外包收債來區分評估。 考慮到《消費者保護合作法令》規定的協調義務,主管機關或法院可以決定重複罰款(例如按日罰款),直到商家消除違規行為。 如果商家儘管發出相關通知但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消除違規行為,您也可以決定有條件地處以罰款。 《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第21條要求採取一致行動的成員國主管機關以高效、有效和協調的方式採取執法措施,包括對大規模侵權或不當行為負責的貿易商實施制裁。 公司登記 「廣泛侵權」和「歐盟層級的廣泛侵權」是《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110)第3條第(3)款和第(4)款定義的跨國侵權行為。 如果自律守則的負責人嚴格且準確地應用守則中包含的規則,和/或獨立的自律機構嚴格執行這些規則,那麼行政和司法執法行動的需要可能會減少。 此外,如果要求較高且行業參與者普遍滿足,這些規則可以為國家主管部門和法院審查是否存在不公平商業行為提供有用的參考。 法院詳盡地討論了國家規則何時可以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問題。 如果賣家懷疑產品有缺陷,則必須在收到請求後 8 天內以書面回覆消費者。 消費者選擇其他配送方式時,如果不是公司提供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標準配送方式,則不能要求退還額外費用。 先前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的投訴代碼必須放置在退回的產品旁邊。 如果您在取消期限內發送取消聲明,我們認為您已按時提交。 根據該條規定,撤銷權的行使的舉證責任由消費者承擔。 一般來說,價格範圍在 50 美元到 會計 215 美元之間。 申請沙烏地阿拉伯商務電子簽證時,您可以使用信用卡或金融卡付款。 沙烏地阿拉伯商務簽證也可用於臨時活動,因此它是短期簽證,而工作簽證則允許在沙烏地阿拉伯長期停留。 如果這是您第一次申請沙烏地阿拉伯商務簽證,您可能會想到很多事情,我們將在今天的部落格中回答這些問題。 電子郵件自動化需要一組特定的資料以及在特定時間觸發的特定規則,如果您希望業務發展,這一點極為重要。 這些關於線下中介機構在商品符合性方面的責任的司法結論可能與歐盟法律規定的其他中介機構和貿易商的其他義務相關,包括在線環境中。 特別是,如果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線上中介機構根據(擬議的)合約表現為交易者,則可以對交易者與合約前資訊或合約履行相關的義務負責。 「綠色聲明」或「綠色聲明」是指(在商業傳播、行銷或廣告資料中)暗示或以其他方式造成這樣一種印象的做法:特定產品或服務對環境有有益影響,但不會對環境產生有益影響。 設立公司 例如,這可能是由於它的成分、它的生產或生產方式、它的銷毀方式以及由於其使用而預期減少的能源消耗或污染。 當此類說法不真實或無法證實時,這種做法通常被稱為「綠色清洗」。 2020 年,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對網站進行了協調篩檢,證實了模糊、誇大、虛假或誤導性綠色聲明的頻率 (276)。 為了提供這項服務,中興通訊系統更新工具需要網路存取和手機訪問,為此它必須獲得 Wi-Fi 和儲存許可。 當您使用具有位置功能的中興通訊終端軟體(例如尋找家人或手機),基於您的同意,我們可能會收集和處理您或您的終端設備的位置資訊。 任何對保護個人資料或他人切身利益至關重要的資訊處理。 「個人資料」包括與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任何資訊。 可識別自然人是指可以透過姓名、身分證件號碼、位置資料、網路識別碼、經濟、文化、社會身分等直接或間接識別的自然人。 MIBC 享有較低的稅率,因為該計劃被視為歐盟委員會批准的國家援助形式。 該系統符合 OECD、BEPS 和歐洲稅收指令的原則。 必須清楚描述產品的本質特徵,並且虛擬物品的價格必須以真實貨幣清晰明了地顯示。 如果價格無法事先合理計算,交易者必須說明價格是如何計算的。 在商業交易過程中,虛擬物品的價格必須以真實貨幣清楚、清楚地顯示。 當貿易商對不同的消費者或不同的消費者群體對相同的產品或服務採取不同的價格時,我們就稱之為價格歧視。 會計服務 如果貿易商充分告知消費者全價或價格計算方式,《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本身並不禁止貿易商實行價格歧視。 除了意見領袖和品牌的義務外,用於促銷活動的網路平台還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如前幾節所述。 此外,委員會關於《數位市場法案》的提案旨在透過對看門人平台的新義務來解決消費者依賴的風險(389)。 在國家當局的倡議下,一家玩具製造商對遊戲內購買資訊(包括戰利品箱)做出了承諾。 當局指出,消費者和家長需要最大程度地了解是否可以進行此類購買,特別是對於隨機性為關鍵特徵的戰利品盒 (379)。 線上遊戲使用演算法根據用戶的遊戲習慣來確定用戶的“風險評分”,以便定制遊戲中提供戰利品箱的時間、在戰利品箱中獲得高價值物品的機會、戰利品的強度等。 禁止虛假陳述消費者評論並不影響商家的權利和義務,商家提供評論以阻止虛假負面評論,作為確保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產品的消費者措施的一部分。 公司設立 第一個要素旨在確保消費者評論反映真實消費者的意見、發現、信念或經驗。 因此,禁止商家提交虛假評論或誘導其他人(例如實際消費者)提交虛假評論的行為。 在水療中心,透過團購平台購買可享 50% 的折扣。 如果建議的療程僅持續 30 分鐘,而以正常正常價格持續 60 分鐘,則此類優惠可能屬於第 6(1)(b) 和 (d) 條(誤導性降價)的範圍,除非告知消費者對此明確告知。 電話服務供應商在電視上宣傳行動電話訂閱,強調特定的價格優勢,同時僅以小字形式在螢幕上顯示很短的時間的優惠條款和條件。 國家法院發現,儘管所使用的通訊手段(電視)的空間和時間特性有限,但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交易者更清楚地陳述如此重要的事實。 因此,重要資訊的遺漏使該廣告具有誤導性(201)。 雖然這些規定著重於特定的商業慣例或部門,但第 7 條第(2)款的範圍是一般性的、更廣泛的,可以適用於任何商業慣例。 此外,它還對食品和飼料行業企業家規定了有關食品和飼料的標籤、廣告和展示的一般義務,包括其形狀、外觀和包裝、使用的包裝材料、貨物 它們被提出的方式和方式。 ,並指出在各種設備上向消費者提供的資訊不得誤導消費者(184)。